康复管理系统的相关规范与标准
以康复管理系统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
传统的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 HIS)系统面向医疗机构三类用户的需求,即医院的领导层和管理层、前端用户的各种医疗技术工作者,以及确保 HIS 系统稳定运行的后台技术工程师人员。目前三甲等医院的 HIS 系统都要以临床电子病历为核心,同时按照服务与患者为主线,以财务部门的经济运行核算为中心。在各个系统之间建立数据接口,以达到各系统的的统一与集成。并按照信息数据流,以及通过管理过程的系统模型化、提供便捷、可靠、多样化的信息切入点、管理对象的模块化[15]。
康复管理系统系统则主要为康复科室使用,对康复病人进行信息录入,并根据病情进行规定的物理治疗方法。不但能保存病人的病例信息,而且提供一整套的治疗步骤。
康复管理系统的相关规范与标准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要求,康复医学的基本原则为功能训练、整体康复、重返社会。康复医学强调恢复人体的功能活动,它重视功能评估,并针对采集者生理、心里的功能缺陷,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功能训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根据当地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和条件,设置本管理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相应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尚不具备设置本管理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条件的地区或医院,可暂不设置,用综合医院现有的临床和医技科室开展相应部分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但应随着需求的发展,逐步增加功能测评、运动治疗、作业治疗、康复工程等现代康复医学诊疗项目,待条件具备时,设置本管理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
一级综合医院一般不必设置专门的康复医学科,但应针对当地人口的主要致残原因,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残疾的一级预防;同时,根据当地群众的康复需求,培训 1-2 名掌握社区康复实用技术的医务人员,积极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组织、指导所在社区的乡村医生等基层卫生人员,在基层有关医疗机构和功能障碍患者住所,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咨询服务[16]。
为促进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加强康复医院的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卫生部关于印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 年版)》组织对 1994 年发布的《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 年版)》,作为新建康复医院的验收标准 [17]。